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種昂 2022年12月30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39.SH/00939.HK,下稱:建行)青海省分行原行長郭繼莊案做出一審判決,判郭繼莊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4年,并罰金300萬元。
2023年1月,郭繼莊的辯護人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沈亞川律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郭繼莊對這一判決不服,已向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3月14日,經濟觀察報曾刊發《3773萬元受賄指控全不認可 建行青海分行原行長郭繼莊未認罪》一文,報道在2022年2月22日至23日西寧市法院的庭審中,郭繼莊否認了對他受賄之事的所有指控。同時,律師也是為他做的無罪辯護。
此番西寧市法院的判決中亦提到,郭繼莊“當庭推翻全部供述,毫無悔罪表現”。
退休五年后被查
郭繼莊,祖籍陜西,生于1953年8月。1968年12月至1970年11月,郭繼莊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熱水鄉做知青。熱水鄉在上世紀80年代發現了以“九層妖塔”為代表的8世紀吐蕃大型墓葬群,從而聞名于世。
1977年9月,郭繼莊從當時的遼寧財經學院(今東北財經大學)學習結束后,到建行青海省分行工作,歷任建行青海省分行綜合科干部、投資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地方信貸處處長、計劃處處長,建行青海西寧支行行長,青海省分行副行長等職。1999年12月,調任建行西安審計分部主任。6年多后,即2006年8月,郭繼莊重回建行青海分行,任副行長;次年3月,升任建行青海分行行長,行政級別明確為正廳級。此后,他還兼任過青海省政府參事一職。
2015年9月,62歲的郭繼莊退休。退休近5年后,即2020年6月19日,郭繼莊被青海省監察委立案調查,同年6月24日被留置。
此案后交由青海省西寧市檢察院起訴。
西寧市檢察院指控:從2002年至2015年,郭繼莊利用擔任建行西安審計分部主任、建行青海省分行行長的職務便利,為11家公司和1個自然人,在貸款審批、利息減免、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并索要、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773萬余元。
這11家公司,包括8家青海的企業,即西寧漓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漓江地產)、西寧信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信樂地產)、匯通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匯通地產)、西寧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西寧建設)、青海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青海建工)、青海信禾高精化工有限公司(現名:青海信禾氟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青海信禾)、青海華能系統集成有限公司、青海嘉通偉業工貿有限公司;2家陜西的企業,即陜西科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陜西艷新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現名:陜西辰基實業有限公司);1家北京的企業,即北京鑫恒鋁業有限公司;1個自然人是尹學將。
工商資料亦顯示:漓江地產與西寧建設的實際控制人均為李大為,匯通地產與青海建工的實際控制人均為曾克劍。青海信禾在2016年11月之前,其實際控制人與信樂地產的實際控制人均為談長燕。
一審當庭全部翻供
2022年2月22日至23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郭繼莊案一審開庭審理。
郭繼莊當庭否認了對他受賄之事的所有指控,律師也為他做無罪辯護。
不過,在2022年12月30日的一審判決中,西寧市法院全部認可了郭繼莊受賄3773萬余元的檢方指控。
其中最大的一筆單一受賄,是指他索取談長燕在美國設立的JY控股有限責任公司37.77%的股份,價值229.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402萬元)。
郭繼莊在隨后的上訴狀中稱,“這1400萬股權受賄的指控,是我被指控最大的一筆,也是最冤枉的一筆”。
郭繼莊稱,這部分股份是談長燕與凱文·邦德(Kevin Bond)之間的商業行為,與他無關;談長燕與凱文·邦德均證實索要股份的是凱文·邦德,而不是他自己。
凱文·邦德為英國籍公民,也是郭繼莊的親家。
談長燕在2020年7月7日因涉嫌行賄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決定留置,2021年1月25日因涉嫌犯單位行賄罪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2021年5月12日,談長燕以及信樂地產公司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于同年8月18日提交認罪確認書。
2021年9月16日,西寧市城北區法院判處,信樂地產公司犯單位行賄罪,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談長燕犯單位行賄罪,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在西寧市城北區法院公布的信樂地產及談長燕案判決書中提到,談長燕確曾表示,該筆股權是郭繼莊的“親家(即凱文·邦德)索要之下給的”。
在郭繼莊的上訴狀中,他還提到,自己在留置期間發生過“肋骨折斷”的情況。
沈亞川律師也認為,留置期間郭繼莊的一根肋骨折斷,“到底是怎么斷的,至今情況不明,希望要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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